內容來自自由時報電子報

〈自由廣場〉先談基本工資 再談生活工資

2014-07-05◎ 葉品言七月一日調漲後的基本工資一九二七三元,仍遠低於勞工所需的生活所需。勞工在市場上以他的勞動力來賺取工資,因此這份薪水自然要讓勞工得以養家活口。換句話說,基本工資是任何勞工得以在社會生存的最低薪資要求。內政部統計一○二年台灣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一○二四四元,且每名勞工須扶養二.二一人的標準來看,則基本工資水準至少要提高至一○二四四元×二.二一=二二六三九元,才能讓勞工維持最低的生活品質。民國一○一年薪資在新台幣二萬元以下的勞工有八十四萬六千人,新台幣二萬五千元以下的更高達二○六萬八千人,佔了全台灣勞工總數的廿五%!勞動部身為勞工權益的守護者,眼見愈來愈多的勞工陷於工作貧窮的泥淖無法脫身,對工會的訴求不願正面回應,而面對日益嚴重的低薪問題卻又束手無策。棄手上的政策工具不用,而淪為道德呼籲要求企業加薪,現在又提出分區生活工資,無怪乎南部地方政府紛紛反對,擔心南部勞工的薪資會被拉低。不可否認的,工會團體要求的基本工資每月二二六三九元,這樣的薪資要在台北市生活仍然嚴重偏低。此時如果在基本工資之上,訂定符合台北物價水準的生活工資,無疑更能保障當地的弱勢勞工。近年來台灣經濟在國際上的表現仍在水準之上,然而貧富差距卻日益惡化。經濟成長的果實並沒有讓勞工一起分享,勞工報酬佔GDP比重也從最高的五十二%下降到四十五%。根據「家庭收支調查」,二○一一年最富有五分之一家戶之可支配所得平均為一八三萬元,較二○○○年增加四.五%;相對的,二○一一年最貧窮五分之一家戶之可支配所得平均為廿九.六萬元,較二○○○年縮減五.九七%,使得貧富之間所得倍數從五.五五倍擴大到六.一七倍,十一年之間貧富差距擴大十一%。同時,依「二○一一年財政統計年報」,二○○九年前五分之一申報所得稅戶的所得為全國的二分之一,也就是全國五十%的所得掌握在廿%的人手中。當企業老闆可以眉頭都不皺一下地購買上億元的豪宅,而許多勞工甚至連小孩子的學費、營養午餐費都得靠標會、借貸來支應時,我們要求勞動部立即提高基本工資,讓所有辛苦工作的勞工朋友都得到合理對待,讓尊嚴勞動不再只是一句口號!(高雄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)

新聞來源http://news.ltn.com.tw/news/opini民間房屋信貸借款貸款全省皆可處理信用貸款借貸銀行on/paper/7934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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